澳门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为6年。(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入学资格

凡具有硕士学位者,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通过澳门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入学的相关审核与考察程序,方可入读。

五、学术领域/ 知识范畴

工商管理

六、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24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1

研究方法专题一

3

2

研究方法专题二

3

3

战略管理专题

3

4

管理经济专题

3

5

资讯系统专题

3

6

市场营销专题

3

7

财务与金融专题

3

8

人力资源管理专题

3

表(二) 其他学术科目 (8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备注

1

学年论文

4

第一、二学年完成,共提交2篇,5000字以上/篇

2

企业调研

4

第二、三学年完成,考察不少于2个企业,并提交2篇企业调查研究报告

表(三) 学位论文 (12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要求

备注

1

论文

12

如以中文完成,字数不少于6万字;如以英文完成,字数不少于4万字

第二、三学年进行

七、教学要求

  1. 第一学年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8门必修科目,必修科目授课方式采用前沿理论讲授、专题讨论、指导阅读等。

  2. 每门科目结束后学生必须提交一篇专题研究报告。学生的各科成绩根据课堂讨论、专题报告等综合评定。

  3. 第一、二学年要求学生提交共两篇学年论文。

  4. 第二、三学年要求学生完成企业调研,并提交企业调查研究报告。

  5. 学生必须完成表(一)中规定的8个必修科目,取得24个学分后,方可选择研究课题及撰写开题报告。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论文阶段写作流程进行正式写作。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累计写作、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6. 学生于就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一篇学院认可的学术论文,方可获安排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7.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并进行论文答辩。

八、学习时间

  1. 必修科目修读部份为12个月,论文写作期为24个月。

  2. 上课时间采取集中制,每门课集中上课 4.5 天(含周六和周日)。

九、毕业资格

  1.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本大学之博士学位:

    (1)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限内完成及通过该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要求,修读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2.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