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企业实习申请指引

(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适用)

 

一、科目名称:企业实习


二、科目类别:专业选修课(属第2批次科目)


三、学分:3 学分


四、实习期:

暑期实习:6月 - 8月(学分计入第一学期)

秋季实习:9月 - 12月(学分计入第一学期)

春季实习:1月 - 5月(学分计入第二学期)

*同学必须按照上述其中一个时期进行实习,不可横跨

**同学需自行安排分配课业及实习,不可以实习为由而提出必修科目之调班申请。


五、实习地点:

暑期实习:澳门、珠海、中山、广州

秋季实习:澳门

春季实习:澳门


六、适用学生: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三/四年级学生,累计GPA不低于2.8。


七、科目评估要求:

        1. 实习总时数︰180 小时, 秋季实习及春季实习的每周实习时数不超过15小时;

        2. 评分规定︰学生必须在规定之截止日期前向实习导师提交所有课程作业。关于具体课程要求及评分规定,请参
             阅附件的实习课程介绍文件。


八、申请流程

        1. 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必须收到雇用公司的聘请;

        2. 学生必须填写实习申请表并发给雇用公司确认及盖章;

        3. 学生必须按以下时间表向商学院办公室(O934)提交以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a) 已填妥之实习申请表
             b) 身份证複印件
             c) 正式录用信或实习合同
             d) 保险声明书(仅限澳门本地学生)

实习期

申请时段

6月 - 8月

每年的5月10日 - 5月20日

9月 - 12月

每年的8月10日 - 8月20日

1月 - 5月

每年的12月10日 - 12月20日

        4. 学院办公室会通过电邮通知同学申请结果,学生也可于校内公告栏查阅获准实习名单。


有意向提交实习课申请的同学,请务必遵照以上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期限,逾期一概不受理。

如有任何问题,可于办公时间内到商学院办公室O934或致电8897-2025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