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科技大學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课程由研究生院开办及管理)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工商管理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9门必修科目和21学分选修科目,以及一篇项目报告。

(必修科目 (27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EZ01

组织行为学

3

MBEZ02

经济政策分析

3

MBEZ03

战略与创新管理

3

MBEZ04

互联网背景下的企业资讯系统

3

MBEZ05

当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3

MBEZ06

企业金融与资本运作

3

MBEZ07

财务报告分析与决策

3

MBEZ08

营运与供应链管理

3

MBEZ09

现代市场营销学

3


(选修科目(21学分)

A. 须选修下列十门科目,以取得15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EE01

服务策略与管理

1.5

MBEE02

商业模式分析与设计

1.5

MBEE03

企业创新与创业管理

1.5

MBEE04

服务团队建设与领导

1.5

MBEE05

公司治理与投融资管理

1.5

MBEE06

上市、兼并与重组

1.5

MBEE07

品牌创新与管理

1.5

MBEE08

服务设计与品质管制

1.5

MBEE09

商学最新前沿专题讲座I

3

MBEE10

商学最新前沿专题讲座II

3


B. 须选修下列三门科目,以取得1.5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EE11

领导力提升:个人发展工作坊

1.5

MBEE12

高效团队管理:行动学习工作坊

1.5

MBEE13

商业实战沙盘模拟

1.5


C. 须选修下列三门科目,以取得至少4.5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EE14

跨文化创新与管理

3

MBEE15

国际标杆管理研习

1.5

MBEE16

跨学科发现与探究

3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 项目报告 (3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EZ10

项目报告

3


六、教学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9门必修科目和21学分选修科目,共计48学分。

  2. 撰写及提交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5千字的原创项目报告,并进行引介(口头呈述及解答) 且获通过。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七、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项目报告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上课时间采取集中制,每个月集中上课4天(含周六和周日)。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项目报告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其项目报告不在规定期限内获通过,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