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与社会组织管理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9/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


二、授课形式

面授


、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公共行政管理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

表(一) 必修科目 (24 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OZ01

公益筹款

3

MBOZ02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3

MBOZ03

社会组织管理概论

3

MBOZ04

社会企业与社会创新

3

MBOZ05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

3

MBOZ06

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

3

MBOZ07

公共关系与公益传播

3

MBOZ08

社会组织调查研究

3


表(二) 选修科目* (9学分)

(从下列七门科目中选修三门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OE01

社会组织管理案例研究

3

MBOE02

企业社会责任

3

MBOE03

公益项目开发、管理与评估

3

MBOE04

品牌建设与公益营销

3

MBOE05

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

3

MBOE06

社会组织法律基础

3

MBOE07

公益与社会组织管理前沿专题

3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表(三) 学位论文 (12 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OZ10

论文

12


六、教学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共计33学分。

  2.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七、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间或晚间上课。(2023/2024学年为日间课程)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硕士学位课程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