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與社會組織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2019/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公共行政管理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以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 必修科目 (24 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OZ01 | 公益籌款 | 3 |
MBOZ02 |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 3 |
MBOZ03 | 社會組織管理概論 | 3 |
MBOZ04 | 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 | 3 |
MBOZ05 | 社會組織財務管理 | 3 |
MBOZ06 | 社會組織人力資源管理 | 3 |
MBOZ07 | 公共關係與公益傳播 | 3 |
MBOZ08 | 社會組織調查研究 | 3 |
表(二) 選修科目* (9學分)
(從下列七門科目中選修三門科目)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OE01 | 社會組織管理案例研究 | 3 |
MBOE02 | 企業社會責任 | 3 |
MBOE03 | 公益項目開發、管理與評估 | 3 |
MBOE04 | 品牌建設與公益營銷 | 3 |
MBOE05 | 政府、企業與公民社會 | 3 |
MBOE06 | 社會組織法律基礎 | 3 |
MBOE07 | 公益與社會組織管理前沿專題 | 3 |
*上述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表(三) 學位論文 (12 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OZ10 | 論文 | 12 |
六、教學要求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2023/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之規定。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