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與社會組織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2019/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


二、授課形式

面授


、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公共行政管理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以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 必修科目 (24 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OZ01

公益籌款

3

MBOZ02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3

MBOZ03

社會組織管理概論

3

MBOZ04

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

3

MBOZ05

社會組織財務管理

3

MBOZ06

社會組織人力資源管理

3

MBOZ07

公共關係與公益傳播

3

MBOZ08

社會組織調查研究

3


表(二) 選修科目* (9學分)

(從下列七門科目中選修三門科目)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OE01

社會組織管理案例研究

3

MBOE02

企業社會責任

3

MBOE03

公益項目開發、管理與評估

3

MBOE04

品牌建設與公益營銷

3

MBOE05

政府、企業與公民社會

3

MBOE06

社會組織法律基礎

3

MBOE07

公益與社會組織管理前沿專題

3

 *上述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表(三) 學位論文 (12 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OZ10

論文

12


六、教學要求

  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2.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3.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2023/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之規定。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