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會計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2020/2021及之後入學學生)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2019/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之學習計劃) 。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會計學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3門選修科目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 必修科目 (24 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AZ03 | 審計學 | 3 |
MBAZ06 | 財務報表分析 | 3 |
MBAZ08 | 研究方法 | 3 |
MBAZ09 | 財務會計與報告 | 3 |
MBAZ10 | 公司治理 | 3 |
MBAZ11 | 管理會計學 | 3 |
MBAZ12 | 高級公司財務 | 3 |
MBAZ13 | 商業法律環境 | 3 |
表(二) 選修科目* (9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AE08 | 會計道德規範 | 3 |
MBAE09 | 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 | 3 |
MBAE10 | 財務會計模擬實踐 | 3 |
MBAE11 | 審計模擬實踐 | 3 |
MBAE12 | 會計研究專題 | 3 |
MBAE13 | 經濟學 | 3 |
*上述表二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表(三) 學位論文 (12 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BAZ14 | 論文 | 12 |
六、教學要求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8門必修科目及3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2023/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