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會計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2020/2021及之後入學學生)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2019/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之學習計劃) 。


二、授課形式

  面授


、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會計學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3門選修科目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一) 必修科目 (24 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AZ03

審計學

3

MBAZ06

財務報表分析

3

MBAZ08

研究方法

3

MBAZ09

財務會計與報告

3

MBAZ10

公司治理

3

MBAZ11

管理會計學

3

MBAZ12

高級公司財務

3

MBAZ13

商業法律環境

3


(二) 修科目* (9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AE08

會計道德規範

3

MBAE09

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

3

MBAE10

財務會計模擬實踐

3

MBAE11

審計模擬實踐

3

MBAE12

會計研究專題

3

MBAE13

經濟學

3

 *上述表二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三) 學位論文 (12 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AZ14

論文

12


六、教學要求 

  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8門必修科目及3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2.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3.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2023/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