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管理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2023/2024學年入學的學生將採用新學習計劃,詳情將於稍後公佈於本網站)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3年,最長修業期為6年。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入學資格

凡具有碩士學位者,修讀管理相關專業,通過澳門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的相關審核與考察程序,方可入讀。


五、研究方向

管理學、市場學、財務學、經濟學、資訊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管理、會計學、企業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公共服務運作、銀行與金融學、商業量化、國際關係、公共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款待服務管理


六、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工商管理


七、課程設置

表(一) 必修科目 (18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DBMZ07

研究方法一

3

第一學年完成

DBMZ08

研究方法二

3

DBMZ09

管理科學

3

DBMZ10

管理學前沿

3

DBMZ11

專題研討

3

DBMZ12

研究方向專題

3


表(二) 選修科目 (12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DBME01

市場營銷專題

3

選擇4門修讀並於第一學年完成

DBME02

財務與金融專題

3

DBME03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3

DBME04

戰略管理專題

3

DBME05

管理經濟專題

3

DBME06

供應鏈管理專題

3

DBME07

資訊系統專題

3


表(三) 學位論文 (18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要求

DBMZ13

論文

18

如以中文完成,字數不少於8萬字;如以英文完成,不少於130頁


八、教學要求

  1. 第一學年學生需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6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4門選修科目。

  2. 資格考試:學生在完成表(一)中的6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4門選修科目,取得30個學分後,必須參加及通過“資格考試”方可參加開題報告。如果第一次“資格考試”未通過,可在3個月內補考1次。如果在第二次“資格考試”中仍未能通過,學生將被終止管理博士學位課程就讀資格。學生如決定不參加“資格考試”可申請辦理退學手續。

  3. 學生通過“資格考試”後,必須於第二學年結束前通過開題報告並確定論文題目。

  4. 論文題目申請經批核後,方可開始論文撰寫工作。從論文題目申請獲批凖之日開始至論文提交日,論文寫作期限不得少於12個月,最長為24個月。

  5. 學生在就讀期間必須在學院認可的一級期刊上發表至少一篇學術論文,或在學院認可的二級期刊上發表至少兩篇學術論文,方可獲安排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6.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並進行論文答辯。


九、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部份為12個月,論文寫作期24個月。


十、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本大學之博士學位:

(1)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限內完成及通過該學位課程學習計劃的要求,修讀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