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管理博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2023/2024学年入学的学生将采用新学习计划,详情将于稍后公布于本网站)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为6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入学资格

凡具有硕士学位者,修读管理相关专业,通过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的相关审核与考察程序,方可入读。


五、研究方向

管理学、市场学、财务学、经济学、资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公共服务运作、银行与金融学、商业量化、国际关系、公共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款待服务管理


六、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工商管理


七、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18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备注

DBMZ07

研究方法一

3

第一学年完成

DBMZ08

研究方法二

3

DBMZ09

管理科学

3

DBMZ10

管理学前沿

3

DBMZ11

专题研讨

3

DBMZ12

研究方向专题

3


表(二) 选修科目 (12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备注

DBME01

市场营销专题

3

选择4门修读并于第一学年完成

DBME02

财务与金融专题

3

DBME03

人力资源管理专题

3

DBME04

战略管理专题

3

DBME05

管理经济专题

3

DBME06

供应链管理专题

3

DBME07

资讯系统专题

3


表(三) 学位论文 (18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要求

DBMZ13

论文

18

如以中文完成,字数不少于8万字;如以英文完成,不少于130页


八、教学要求

  1. 第一学年学生需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6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4门选修科目。

  2. 资格考试:学生在完成表(一)中的6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4门选修科目,取得30个学分后,必须参加及通过“资格考试”方可参加开题报告。如果第一次“资格考试”未通过,可在3个月内补考1次。如果在第二次“资格考试”中仍未能通过,学生将被终止管理博士学位课程就读资格。学生如决定不参加“资格考试”可申请办理退学手续。

  3. 学生通过“资格考试”后,必须于第二学年结束前通过开题报告并确定论文题目。

  4. 论文题目申请经批核后,方可开始论文撰写工作。从论文题目申请获批凖之日开始至论文提交日,论文写作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5. 学生在就读期间必须在学院认可的一级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学院认可的二级期刊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方可获安排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6.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并进行论文答辩。


九、学习时间

科目修读部份为12个月,论文写作期24个月。


十、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本大学之博士学位:

(1)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限内完成及通过该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要求,修读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