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学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2019/2020学年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学术领域/知识范畴:应用经济学

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总数:134学分

134学分,分配如下:

一、应用经济学必修科目68学分,按照表一所载的科目修读。

二、应用经济学选修科目24学分(应用经济学类选修科目6学分, 工商管理类选修科目18学分),按照表二所载的科目修读。

三、 通识教育科目学分,按照通识教育部学院课程的科目修读,其中:

   (1) 修读必修科目取得30学分;

   (2) 修读科学与技范的选修科目取得2学分;

   (3) 修读社会科学范畴的选修科目取得2学分;

   (4) 修读人文艺术范畴的选修科目取得2学分;

   (5) 修读跨学院选修科目取得6学分;

备注:校方将指定每学期供学生选修的选修科目。

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学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及格完成该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要求*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2017/2018学年起入读本科生的累计平均积点需逹到2.0或以上才能毕业。

类别

学分

应用经济学必修科目

68

应用经济学选修科目(应用经济学类选修科目6学分
, 工商管理类选修科目18学分)

24

通识教育科目

42

总计

134

 

应用经济学必修科目

所有应用经济的学生,应于相关期限之内,完成以下的必修的科目。

科目

种类 

学分 

管理导论

必修

3

商务统计学

必修

3

会计学原理

必修

3

金融学原理

必修

3

线性代数

必修

2

经济法

必修

3

微观经济学I

必修

3

微观经济学II

必修

3

宏观经济学I

必修

3

宏观经济学II

必修

3

计量经济学I

必修

3

计量经济学II

必修

3

数理经济学

必修

3

国际经济学I

必修

3

国际经济学II

必修

3

博弈论

必修

3

产业经济学

必修

3

区域经济学

必修

3

金融经济学

必修

3

货币经济学

必修

3

行为经济学

必修

3

经济学专题

必修

3

作业项目

必修

3

总取得学分

68

【所有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


应用经济学选修科目

应用经济学学生须选择应用经济学类选修科目6学分, 工商管理类选修科目18学分, 合共取得24学分。

范畴

科目

种类

学分

应用经济学类选修科目

经济史

选修

3

经济预测

选修

3

环境经济学

选修

3

房地产经济学

选修

3

公共经济学

选修

3

发展经济学

选修

3

劳动经济学

选修

3

健康经济学

选修

3

工商管理类选修科目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选修

3

保险学

选修

3

银行管理

选修

3

金融风险管理

选修

3

税制

选修

3

财务报表分析

选修

3

股票与投资分析

选修

3

固定收益证券

选修

3

金融衍生工具

选修

3

金融市场与机构

选修

3

公司金融

选修

3

金融营销学

选修

3

金融计量经济学

选修

3

其他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必修科目(作业项目/毕业项目除外)

选修

3

总取得学分

24

【所有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