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适用于2020/2021及之后入学学生)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2019/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应用经济学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5门必修科目和6门选修科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

表(一) 必修科目 (15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JZ01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MBJZ02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MBJZ03

中级计量经济学I

3

MBJZ04

中级计量经济学II

3

MBJZ05

研究方法

3


表(二) 选修科目* (18学分)

A. 从下列八门科目中选修四门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JE01

金融经济学

3

MBJE02

货币银行学

3

MBJE03

行为经济学

3

MBJE04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3

MBJE05

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3

MBJE06

法和经济学

3

MBJE12

产业经济分析

3

MBJE13

区域经济分析

3

B. 从下列四门科目中选修两门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JE07

经济专题I

3

MBJE08

经济专题II

3

MBJE09

金融风险管理

3

MBJE11

金融衍生产品

3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表(三) 学位论文 (12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JZ06

论文

12


六、教学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5门必修科目和6门选修科目,共计33学分。

  2.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七、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间或晚间上课。(2023/2024学年为日间课程)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