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适用于2020/2021及之后入学学生)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9/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公共行政管理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

表(一)必修科目 (24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PZ11

公共管理学

3

MBPZ12

公共政策分析

3

MBPZ13

政治学

3

MBPZ14

行政法学

3

MBPZ15

公共经济学

3

MBPZ16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

MBPZ17

研究方法

3

MBPZ18

公共行政伦理学

3


表(二)选修科目 (9学分)

从下列七门科目中选修三门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PE01

组织行为学

3

MBPE02

管理沟通

3

MBPE03

战略管理

3

MBPE04

非营利组织营销

3

MBPE05

组织理论设计与变革

3

MBPE06

领导学

3

MBPE07

公共行政管理前沿专题

3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表(三)学位论文 (12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PZ30

论文

12


六、教学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共计33学分。

  2.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七、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间或晚间上课。(2023/2024学年为晚间课程)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