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授課形式

面授

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學術領域/知識範疇

金融學

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以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共計45學分


表一必修科目(24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FTZ01

Python金融編程基礎

3

MFTZ02

機器學習在金融中的應用

3

MFTZ03

區塊鏈金融

3

MFTZ04

金融數據分析與計量

3

MFTZ05

金融科技監管與合規

3

MFTZ06

高級公司金融

3

MFTZ07

投資分析

3

MFTZ08

金融科技網絡安全與隱私

3

總取得學分                    24


表二選修科目 (從下列十門科目中選修三門科目9 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FTE01

量化交易

3

MFTE02

金融科技創業

3

MFTE03

專題I(金融方向)

3

MFTE04

金融衍生工具

3

MFTE05

數據庫管理

3

MFTE06

專題II(科技方向)

3

MFTE07

金融風險管理

3

MFTE08

財務會計與報告

3

MFTE09

金融市場與機構

3

MFTE10

行為金融學

3

總取得學分                      9


表三學位論文 (12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FTZ10

論文

12


教學要求

  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8門必修科目和3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2.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3.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12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日間上課

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于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内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