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2019/2020學年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學術領域/知識範疇:應用經濟學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4學分

134學分,分配如下:

一、應用經濟學必修科目68學分,按照表一所載的科目修讀。

二、應用經濟學選修科目24學分(應用經濟學類選修科目6學分, 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18學分),按照表二所載的科目修讀。

三、 通識教育科目學分,按照通識教育部學院課程的科目修讀,其中:

   (1) 修讀必修科目取得30學分;

   (2) 修讀科學與技範的選修科目取得2學分;

   (3)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學分;

   (4)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學分;

   (5) 修讀跨學院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備註:校方將指定每學期供學生選修的選修科目。

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學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及格完成該學位課程學習計劃的要求*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2017/2018學年起入讀本科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需逹到2.0或以上才能畢業。

類別

學分

應用經濟學必修科目

68

應用經濟學選修科目(應用經濟學類選修科目6學分
, 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18學分)

24

通識教育科目

42

總計

134

 

應用經濟學必修科目

所有應用經濟的學生,應於相關期限之內,完成以下的必修的科目。

科目

種類 

學分 

管理導論

必修

3

商務統計學

必修

3

會計學原理

必修

3

金融學原理

必修

3

線性代數

必修

2

經濟法

必修

3

微觀經濟學I

必修

3

微觀經濟學II

必修

3

宏觀經濟學I

必修

3

宏觀經濟學II

必修

3

計量經濟學I

必修

3

計量經濟學II

必修

3

數理經濟學

必修

3

國際經濟學I

必修

3

國際經濟學II

必修

3

博弈論

必修

3

產業經濟學

必修

3

區域經濟學

必修

3

金融經濟學

必修

3

貨幣經濟學

必修

3

行為經濟學

必修

3

經濟學專題

必修

3

作業項目

必修

3

總取得學分

68

【所有程大綱及學習計劃,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所載為準】


應用經濟學選修科目

應用經濟學學生須選擇應用經濟學類選修科目6學分, 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18學分, 合共取得24學分。

範疇

科目

種類

學分

應用經濟學類選修科目

經濟史

選修

3

經濟預測

選修

3

環境經濟學

選修

3

房地產經濟學

選修

3

公共經濟學

選修

3

發展經濟學

選修

3

勞動經濟學

選修

3

健康經濟學

選修

3

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

商業倫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選修

3

保險學

選修

3

銀行管理

選修

3

金融風險管理

選修

3

稅制

選修

3

財務報表分析

選修

3

股票與投資分析

選修

3

固定收益證券

選修

3

金融衍生工具

選修

3

金融市場與機構

選修

3

公司金融

選修

3

金融營銷學

選修

3

金融計量經濟學

選修

3

其他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必修科目(作業項目/畢業項目除外)

選修

3

總取得學分

24

【所有程大綱及學習計劃,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