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學院

企業實習申請指引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適用)


一、科目名稱:企業實習


二、科目類別:
專業選修課(屬第2批次科目)


三、學分:
3 學分


四、實習期:

        暑期實習:6月 - 8月(學分計入第一學期)

        秋季實習:9月 - 12月(學分計入第一學期)

        春季實習:1月 - 5月(學分計入第二學期)

        *同學必須按照上述其中一個時期進行實習,不可橫跨。

        **同學需自行安排分配課業及實習,不可以實習為由而提出必修科目之調班申請。

五、實習地點:

        暑期實習:澳門、珠海、中山、廣州

        秋季實習:澳門

        春季實習:澳門

六、適用學生: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三/四年級學生,累計GPA不低於2.8。

七、科目評估要求:

  1. 實習總時數︰180 小時, 秋季實習及春季實習的每週實習時數不超過15小時;

  2. 評分規定︰學生必須在規定之截止日期前向實習導師提交所有課程作業。關於具體課程要求及評分規定,請參閱附件的實習課程介紹文件。


八、申請流程:

  1. 學生在提交申請前必須收到僱用公司的聘請;

  2. 學生必須填寫實習申請表並發給僱用公司確認及蓋章;

  3. 學生必須按以下時間表向商學院辦公室(O934)提交以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實習期

    申請時段

    6月 - 8月

    每年的5月10日 - 5月20日

    9月 - 12月

    每年的8月10日 - 8月20日

    1月 - 5月

    每年的12月10日 - 12月20日

    1. 已填妥之實習申請表

    2. 身份證複印件

    3. 正式錄用信或實習合同

    4. 保險聲明書(僅限澳門本地學生)

  4. 學院辦公室會通過電郵通知同學申請結果,學生也可於校內公告欄查閱獲准實習名單。


有意向提交實習課申請的同學,請務必遵照以上申請流程以及申請期限,逾期一概不受理。

如有任何問題,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商學院辦公室O934或致電8897-202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