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科技大學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課程由研究生院開辦及管理)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工商管理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9門必修科目和21學分選修科目,以及一篇項目報告。

(必修科目 (27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EZ01

組織行為學

3

MBEZ02

經濟政策分析

3

MBEZ03

戰略與創新管理

3

MBEZ04

互聯網背景下的企業資訊系統

3

MBEZ05

當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3

MBEZ06

企業金融與資本運作

3

MBEZ07

財務報告分析與決策

3

MBEZ08

營運與供應鏈管理

3

MBEZ09

現代市場營銷學

3


(選修科目(21學分)

A. 須選修下列十門科目,以取得15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EE01

服務策略與管理

1.5

MBEE02

商業模式分析與設計

1.5

MBEE03

企業創新與創業管理

1.5

MBEE04

服務團隊建設與領導

1.5

MBEE05

公司治理與投融資管理

1.5

MBEE06

上市、兼併與重組

1.5

MBEE07

品牌創新與管理

1.5

MBEE08

服務設計與品質管制

1.5

MBEE09

商學最新前沿專題講座I

3

MBEE10

商學最新前沿專題講座II

3


B. 須選修下列三門科目,以取得1.5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EE11

領導力提升:個人發展工作坊

1.5

MBEE12

高效團隊管理:行動學習工作坊

1.5

MBEE13

商業實戰沙盤模擬

1.5


C. 須選修下列三門科目,以取得至少4.5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EE14

跨文化創新與管理

3

MBEE15

國際標杆管理研習

1.5

MBEE16

跨學科發現與探究

3

*上述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 項目報告 (3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EZ10

項目報告

3


六、教學要求

  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9門必修科目和21學分選修科目,共計48學分。

  2. 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5千字的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口頭呈述及解答) 且獲通過。

  3.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項目報告寫作時間為6個月。

  2. 上課時間采取集中制,每個月集中上課4天(含週六和週日)。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項目報告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其項目報告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