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金融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2020/2021及之後入學學生)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2019/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金融學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5門必修科目和6門選修科目,以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必修科目 (15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FZ02

公司金融

3

MBFZ03

金融統計和金融計量學

3

MBFZ04

金融經濟學

3

MBFZ05

研究方法

3

MBFZ06

財務會計與報告

3


表(二)選修科目* (18學分)

A. 從下列七門科目中選修四門科目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FE03

投資與證券管理

3

MBFE04

金融風險管理

3

MBFE05

固定收益證券

3

MBFE07

公司治理

3

MBFE08

房地產金融

3

MBFE09

金融市場與機構

3

MBFE17

金融衍生產品

3


B. 從下列五門科目中選修兩門科目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FE01

商業倫理

3

MBFE18

行為金融學

3

MBFE19

金融科技

3

MBFE20

金融監管

3

MBFE21

金融專題

3

*上述的選修科目,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


表(三)學位論文 (12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BFZ07

論文

12


六、教學要求

  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5門必修科目和6門選修科目,共計33學分。

  2.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3.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七、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2023/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